浏阳新闻网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
攸县动态

当前位置:长株潭城市网 > 城市 > 株洲 > 攸县 >

湖南攸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出席法庭 履行检察官职责

来源:中国网| 更新时间:2018-06-14 13:01 | 访问手机端

中国网法治讯 6月11日,湖南省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起诉讼的刘某某信用卡诈骗案,在攸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该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钟文灿作为案件承办人依法出席法庭。

据介绍,被告人刘某某系湖南攸县人,2009年10月,被告人刘某某借用朋友的房产证到中国工商银行攸县支行办理贷款,同时办理了一张额度为50万元的信用卡。2009年至2016年期间,刘某某使用该信用卡透支消费,至2016年9月,刘某某因生意经营不善无力偿还信用卡,后经银行多次通过电话、发催收函的形式催收,刘李平仍未能还款。截止到2016年10月19日,刘某某未清偿本息合计206634.41元,

庭审前,钟文灿副检察长依法审查了案卷材料,讯问了刘某某,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,补充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,并制作了出庭预案。

钟文灿副检察长代表公诉机关发表出庭意见,综合书证、人证等多方面证据证实被告人申领信用卡后而已透支,至今未归还银行欠款的犯罪事实。同时,对于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情况,也提出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公诉意见。

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,并表示在判决后将积极筹措款项赔付银行损失。审判长宣布休庭,法庭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。

“我们作为检察院领导干部是负责管理责任的领导者,但我们更是一名需要履行司法办案职责的检察官。今后将继续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,以案件承办人的身份亲自参与讯问、出庭支持公诉等司法活动,实行“谁办案谁负责、谁决定谁负责”,充分带动其他检察官依法办案,履职尽责”。钟文灿表示。(张俊晰 贺晓鸽)

长株潭城市网提示:这篇"湖南攸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出席法庭 履行检察官职责"的资讯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,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,仅供用户参考之用,不构成任何投资、使用等行为的建议。请读者使用之前核实真实性,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,任何后果均由读者自行承担。文章图片、文字若侵犯您的权益,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在第一时间处理。
(返回首页:长株潭城市网
相关阅读:与相关文章
网友评论
编辑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