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攸县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。 1、县煤炭产业服务中心党组书记、主任罗立平违纪案。罗立平在担任黄丰桥镇长期间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,2014年11月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;对该镇2015年10月花费14355元用于封建迷信活动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。2018年7月26日,罗立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 2、县国土局酒埠江国土中心所副所长李新华违纪案。2018年4月17日,李新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使用公车。5月13日李新华主动退赔公车使用费用100元。6月29日,李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 长株潭城市网提示:这篇"攸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"的资讯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,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,仅供用户参考之用,不构成任何投资、使用等行为的建议。请读者使用之前核实真实性,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,任何后果均由读者自行承担。文章图片、文字若侵犯您的权益,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在第一时间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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